福利伦理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日期:2024-05-30 编辑:王俊风 来源:上海科技大学模式动物平台 访问量:

动物保护原则: 审查动物实验的必要性,各类实验动物的使用必须有充分理由为前提,制止没有科学意见和社会价值或不必要的动物实验,对实验目的、预期利益与造成动物的伤害、死亡进行综合评估;优化动物实验方案以保护实验动物特别是濒危动物物种,减少不必要的动物使用数量;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的科学性、可比性情况下,鼓励应用动物实验替代方法,使用低进化水平动物替代高等级动物,用非脊椎动物或组织细胞替代整体动物,用分子生物学、人工合成材料、计算机模拟等非动物实验方法替代动物实验。 
 

动物福利原则: 保证实验动物生存过程中包括运输中享有最基本的权利,享有免受饥渴、生活舒适自由,享有良好的饲养和标准化的生活环境,各类实验动物管理要符合该类实验动物的技术操作规程。 
 

伦理原则: 应充分考虑动物的权益,善待动物,防止或减少动物的应激、痛苦和伤害,尊重动物生命,制止针对动物的野蛮行为,采取痛苦最少的方法处置动物,实施人道终点。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动物实验方法和目的符合人类的道德伦理标准和国际惯例。 
 

利益平衡原则:以当代社会公认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兼顾动物和人类利益;在全面、客观地评估动物所受的伤害和应用者由此可能获取利益的基础上,负责任地出具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福伦理审查报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通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 

  1. 申请者的实验动物相关项目不接受或逃避伦理委员会审查。 
  2. 不提供足够举证或申报审查的材料不全或不真实。 
  3. 缺少动物实验项目实施或动物伤害的客观理由和必要性。 
  4. 从事直接接触实验动物的生产、运输、研究和使用的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或明显违反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原则要求。 
  5. 实验动物的生产、运输、实验环境达不到相应等级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的饲料、笼具、垫料不合格。 
  6. 实验动物保种、繁殖、生产、供应、运输和经营中缺少维护动物福利、规范从业人员道德伦理行为的操作规程,或不按规范的操作规程进行;虐待实验动物,造成实验动物不应有的应激、疾病或死亡。 
  7. 动物实验项目的设计或实施不科学。没有利用已有的数据对实验设计方案和实验指标进行优化,没有科学选用实验动物种类及品系、造模方式或动物模型以提高实验的成功率。没有采用可以充分利用动物的组织器官或用较少的动物获得更多的实验数据的方法;没有体现减少和替代实验动物使用的原则。 
  8. 动物实验项目的设计或实施中没有体现善待动物、关注动物生命,没有通过改进和完善实验程序,减轻或减少动物的疼痛和痛苦,减少动物不必要的处死和处死的数量。在处死动物方法上,没有选择更有效地减少或缩短动物痛苦的方法。 
  9. 活体解剖动物或手术时不采取麻醉方法;对实验动物的生和死处理采取违反道德伦理的、使用一些极端的手段或会引起社会广泛伦理争议的动物实验。 
  10. 动物实验的方法和目的不符合我国传统的道德伦理标准或国际惯例或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动物实验。动物实验目的、结果与当代社会的期望、与科学的道德伦理相违背。 
  11. 对人类或任何动物均无实际利益并导致实验动物极端痛苦的各种动物实验。 
  12. 对有关实验动物新技术的使用缺少道德伦理控制,违背人类传统生殖伦理,把动物细胞导入人类胚胎或把人类细胞导入动物胚胎中培育杂交动物的各类实验,以及对人类尊严的亵渎、可能引发社会巨大的伦理冲突的其他动物实验。 
  13. 严重违反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原则的其他行为。